作者:柳 荫
枣矿”天一生水”事件经知名媒体和全国各大网站的报道转载,已是全国皆知。“天一生水”用化名在网上说了一些对枣矿内部管理上的看法,尽管言语有些偏激,但其中不乏对枣矿的热爱和对枣矿未来发展前途的担忧。在提倡公民言论自由的今天,“天一生水”只是说了枣矿好多人心中想说而没有说的话,只是行使了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。“天一生水”究竟错在何处?落得丢官罢职,鎯铛入狱?如果“天一生水”的言语是针对普通老百姓的,会有这样的结果吗?权和钱到底是以何种方式通神通天的,在“天一生水”事件上,可以说表现得淋漓尽致。
论坛有些人指责记者没有通过正当合法渠道采访,在此我要问一句:何为正当合法渠道?是不是采访前先给你们或当地有关部门通知,享受你们的热情招待,拿你们的红包,再写一些给你们脸上“贴金”的文章,就是“正当合法渠道”?是不是接受你们的“赞助”,把稿子撤下来,就是“正当合法渠道”?也许你们的钱在有些时候有用,但我相信大多数新闻媒体和记者还是坚持原则和真理的,你们的钱不可能摆平一切,你们的钱也不可能处处通天。你们的钱有时候可能会封住一些人的良心和嘴,但你们的钱不可能在所有时候封住所有人的良心和嘴。
我报道“天一生水”事件并不想针对枣矿,而是这件事情的本身应该引起一些人的深思。对于枣庄经济而言,枣矿集团的贡献也许是巨大的,但枣矿毕竟不是某一个人的枣矿,枣矿也不可能是脱离了党的领导和国家法律范围的“独立王国”,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在这里不应该是儿戏,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在这里不应该被剥夺。如果“天一生水”的行为真的如某些人所言构成“诽谤罪”,当事人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诉,用法律的方式加以解决,而不应该使用“强权”手段又打又压,步步紧逼,赶尽杀绝。枣矿集团目前对“天一生水”及其亲属的所作所为,除了说明枣矿“家长式”的管理方式,还能说明什么呢?部队尚且提倡官兵平等,而枣矿的某些领导,又是怎么看待自己的矿工的呢?竟然说矿工“没文化,素质低,懒散惯了”,请问在枣矿某些人的字典里,还有没有“平等”二字?还有没有公民的“权利”可言?
一些人对“天一生水”事件在网络上的炒作颇有微词,认为此举影响了枣庄形象。在这里我要说,影响枣庄形象的不是新闻媒体和记者,而是某些人的所作所为。“天一生水”若确实无理可言,不会有这么多的朋友站起来说话;枣矿集团的所作所为若得人心,不会在网络上炒作得如此经久不息。“天一生水”相对于枣矿,是弱势,枣矿可以让人拘留他,可以开除他的党籍,可以免去他的职务,可以开除他的公职…..除了无奈,除了屈服,“天一生水”别无选择。但枣矿相对于悠悠众口,却绝对是弱势,“防民之口,甚于防川”,这么浅显的道理,想来你们应该明白。
对于“天一生水”事件,我不想多说,在此,只想送给枣矿集团四个字:居安思危。
最后,我还想再说一句:当今世界,没有钱确实是万万不能的,但有时候,钱也确实不是万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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